十、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網絡、檔案,專人負責各類環境保護的統計工作,承擔資料、檔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工作。
人員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制
一、董事長及總經理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1、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建設,指導和監督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審查和批準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批準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2、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二、生產副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1、在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參與及協調公司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董事長及總經理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檔案、臺賬。
3、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4、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會審、監督、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
5、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三、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全面學習和掌握國家、地方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保護法律、法規,在管轄工作范圍內,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法規、上級有關保護規定和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轄工作范圍的資源綜合利用和污染排放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部門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對策建議,建立相應的檔案、臺賬。
3、參加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管轄工作范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公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貫徹執行情況,參加工程的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源產生。
5、參加污染事故調查處理,提出處理意見。
6、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負責對員工開展業務、技術培訓,監督和指導工作。
四、各生產單位主管環境保護負責人工作職責
1、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對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和環境保護部門負責。
2、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軌道,做到環境保護管理與生產管理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使環境保護和生產經營同步發展。
4、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5、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會審及設計審查,監督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防止新污染。對不執行“三同時”規定或達不到“三同時”要求的工程項目,有權拒絕接收和使用。
6、主持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及時報送公司環境保護部門。